導讀: 7月5日,廣東省經信委發布了54家第二批進入售電公司目錄的企業,此前第一批已有13家,由此,合計67家進入售電目錄企業。列入售電公司目錄的企業具備參與廣東電力市場資格,在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注冊后,按照有關政策和市場規則參與市場交易。
OFweek智能電網訊 7月5日,廣東省經信委發布了54家第二批進入售電公司目錄的企業,此前第一批已有13家,由此,合計67家進入售電目錄企業。列入售電公司目錄的企業具備參與廣東電力市場資格,在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注冊后,按照有關政策和市場規則參與市場交易。
通知中的兩條規定引起了業界震動:
1、規定時限內未有效開展業務的,將在售電公司目錄中刪除,交易機構取消注冊。
2、列入售電公司目錄的企業不允許變更法人代表和股東構成;確需變更的,將在售電公司目錄中刪除,交易機構取消注冊。售電公司退出前,應提前告知我委,將所有已簽訂的購售電合同履行完畢或轉讓,并處理好相關事宜。
筆者覺得,要在有限的信息里最大程度地分析廣東售電公司目前的營業情況,于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挨個查詢這67家公司的詳細情況,結果如下:
1.1家公司已經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廣州昌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系統頁面顯示該企業已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公司2015年3月6日成立,注冊資本為5000萬,核準日期是2016年7月6日(一條能注:經信委頒布新規的第二天)。有三個自然人股東:顧龍華、張頌、方嘉卉。
其變更信息長達三頁:2016年6月1日,企業類型由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2016年6月1日,資金數額由100萬變更為5000萬。
2016年5月27日,法定代表人由方嘉卉變更為張頌。股東由方嘉卉變更為方嘉卉、顧龍華、張頌。
根據工商總局制定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出現四種情形會進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將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用明顯的紅色標記進行提示。這四種情形是:未依照條例第八條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即企業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二是未依照條例第十條規定在責令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即企業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也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其應當公示的即時信息;三是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是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2.1家為合資公司
中山市永安電力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1021萬美元,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注冊日期為2003年11月21日,2016年7月8日核準。
在其2015年年度報告中,只顯示了2003年出資時間,中山市永寧工業總公司認繳和實繳6329.59萬美元,中富石油有限公司認繳和實繳2109.86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