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力行業的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早,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生產過程自動化、發電廠自動監測以及變電站自動監測/監控等方面。經過近年來的持續發展,中國電力企業的信息化已取得了長足發展,信息應用、資產等均已形成了一定規模,覆蓋電力生產、管理、經營和服務等各個環節,各大型信息系統(如電網資產管理系統、營銷服務管理系統,電網運行管理系統、企業資源管理系統、綜合信息服務等)在企業的經營與管理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場化程度的提高,電力企業對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與業務執行效率的要求越來越高,信息化已經進入集成建設階段。當前,電力企業信息集成應用需求旺盛,市場規模持續擴大,技術應用向縱深方向發展。
在此背景下,電力行業信息工程顯現出投資高、周期長、知識密集、高風險等特點,受參與工程人員年輕、所涉及的領域寬廣、項目涉及人員眾多、對實踐經驗要求高等因素的影響,電力行業信息工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工程影響越來越大。
隨著工信部《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暫行規定》正式發布以來,國家有關部門陸續出臺了信息工程監理企業、監理資質、監理工程師等方面的管理規定與辦法,信息化工程監理規范已頒布實施,信息工程監理基礎體系基本建成,監理市場有序健康發展。電力行業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不斷發展、融合創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效遏制了以上問題的發生。
1 監理定位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受業主單位委托,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合同,對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的建設提供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變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組織協調等“四控三管一協調”的監理服務,促使項目建設達到總體目標。是在信息化建設中為了減弱信息不對稱而引入的第三方獨立組織或者機構。要明確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在電力行業信息的作用,首先要理清監理的定位。監理定位包括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2方面,監理角色定位的明確,將確立監理在項目監理機制中所處的地位;監理功能定位的明確,將劃清監理在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規范指導下的工作內容。
2 監理作用
業主方應正確認識監理在信息化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而監理則應從第三方的立場對工程業主方的行為進行監控,保證建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止建設行為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若監理的工作獨立性不受業主方尊重,則監理方無法做出客觀、科學、準確的判斷和處理,直接影響到項目的成敗,進而影響業主方的利益。利用監理及時察覺信息系統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并與項目干系人進行溝通與協調,督促項目存在的問題得到解決。其中,針對業主方的問題應以預防為主,通過《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闡述監理方工作方法,明確為完成監理內容而制定的可執行、可度量、可監控的具體方法、流程技術、產出物等細節,并以此規范業主方工作。
針對電力信息工程監理,在眾多規范業主工作的方法中,變更控制是最為常用,也是最為重要的手段。變更控制流程如圖2所示。